反担保成立的前提包括什么

作者:鹰潭余江区律师 时间:2024-05-07 联系电话:15555555523(123中8个5,微信同号)
关于反担保成立的前提包括什么的问题,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:
反担保成立的条件如下:
一是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,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;
二是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;
三是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,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;
四是须符合法定形式,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,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,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。
法律依据:
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、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,仍然实施代理行为,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,代理行为有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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